毕院教〔2012〕10号
各学院:
根据《毕节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暂行办法》(毕院政发[2008]31号)文件,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为确保此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编的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已获此奖项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具体条件参照《毕节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暂行办法》(毕院政发[2008]31号)文件。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各学院在开展院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各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以本院教授、副教授总数5%的比例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名。
2、学校根据毕节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择期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审核材料、听课、评议等方式评选,确定名单并公示,最后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再进行公布、表彰。
四、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表彰名额为2名;由学校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五份(见附件2)。
3、候选人个人资料(500字左右个人简介)(word电子版,在线办公发送)
4、候选人讲课录像光盘1张(时长15-30分钟)。
请将上述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将候选人推荐表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进行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择优推荐。
截止时间:2012年3月30日
联 系 人:教务处师资科刘玉娟
联系电话:0857—8330516
附件:1.《毕节学院2012年度教学名师奖侯选人汇总表》2.《毕节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
(附件内容见3月1日“在线办公”或教务处网页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