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5]16号)要求,现将我校专升本资格审查及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请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于2014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专科院校毕业证明原件)到我校教务处招生考试中心(西区综合楼613,联系电话:0857—8330294)进行资格审查(超时将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者将不予参加专业课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安排
⒈考生须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课考试;
⒉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7月5日,下午2:30—4:30(迟到15分钟不能进场)
普通文理地点:西区综合3楼
音乐类地点:艺术楼101教室(笔试结束还需参加声乐、钢琴、器乐(自选一门)面试)。
特此通知
金沙js3833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