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及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及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省招生考试院通知,2015年“专升本”学生文化课统考分数线为:文科120分,理科70分,艺术(理)56分,艺术(文)96分,体育(理)56分,体育(文)96分。
二、“专升本”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课统考分数上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成绩记入总分。
三、考试时间:2014年7月5日(星期日)上午8时30分—11时(美术类专业上午8:30—11:30考“素描”,下午14:00—17:00考“色彩”;音乐学、音乐学(学前教育师资方向)“专长科目”、“视唱练耳”考试,舞蹈学专业“素质”、“成品舞”考试上午8:30开始)。
四、参加专业课考试的同学请于7月4日到我校报到并参加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携带原“专升本”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退役军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院校证明、《退出现役证》。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不予参加专业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报到及资格审查地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行政楼一楼左),电话0854-8737019。
五、考生凭原“专升本”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