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高发〔2014〕163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48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步伐,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突出高职学生技能水平和动手能力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选拔高职院校优秀毕业生免试接受本科教育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身体健康;
(四)学业成绩合格;
(五)2013年9月后获教育厅牵头主办的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团体或个人)或教育部牵头主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团体或个人)及以上的2014届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
(六)符合《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2〕34号)有关专科生免试转入本科学习的条件。
二、选拔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学校初审推荐,省教育厅统一审核,高校录取的程序进行;
(二)学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填报市(州)本科高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三)学生填写《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免试生志愿表》(附表1)交所在高职院校,高职院校汇总编制《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免试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2),在校内公示一周后,将附表1、附表2(电子和纸质版)以及有关资料(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有推荐学校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字样)于
7
月
10
日
前报省招生考试院。
三、计划与录取
(一)8月初将拟录取的免试生名单和录取高校在省教育厅政务网、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有关高职院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接收高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二)省教育厅根据各有关普通本科高校录取的免试生实际人数下达专项计划。
(三)录取工作于
8
月
20
日
前完成,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网址:<http://gkzy.gzszk.com/>)查询录取情况。
四、严肃纪律
免试生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各有关高校要明确职责,认真做好免试生的推荐、选拔工作,确保免试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违反免试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院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对提供虚假身份、获奖证件等资料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免试生录取资格及“专升本”考试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普通本科高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本通知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表:1.《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免试生志愿表》
2.《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免试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表1:
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免试生志愿表
市(州) 县(市、区) 考生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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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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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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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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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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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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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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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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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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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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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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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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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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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经本人核对无误,考生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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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院
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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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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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教
育
厅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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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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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只能报一所高校,2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