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院政发〔2008〕62号
班主任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与学生联系的纽带,是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力量,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明确班主任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任用程序
(一)各系于新生入校前两周,向学生处推荐本系班主任人选。
(二)学生处审核后报校领导批准。
(三)一经聘任,班主任即相对稳定,原则上须带完一届学生,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随意调换。
(四)各系如要调换班主任,应报学生处审核,并由学生处上报院领导批准。
二、班主任任用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生。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五)身体健康。主要在中、青年教师中选聘,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任用有经验的老教师。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组织学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健全班委会、团支部、学习小组等班级组织,加强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并明确职责,严密组织,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助手和桥梁作用。
(四)建立健全班级规章制度,规范班级行为,保证班级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
(五)引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树立严谨的学风,全面了解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办理平安保险手续,降低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
(七)组织和引导学生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激发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增强集体凝聚力,培养学生相互关心,团结友爱,共同奋斗的集体主义精神。
(八)做好本班学生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成绩测评工作,做好各种评先选优工作,做好本班学生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定推荐工作。
(九)协助系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考试、补考、选修、免修、升(留)级、休学、复学、转学、退学、家(信)访等工作,协助团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
(十)掌握学生缴费情况,协助学校催交欠费。
(十一)组织好每周的主题班会和主题团会,并认真做好会议、活动记录。
(十二)通过各种形式(调查、访谈、座谈、谈心等)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十三)协助教学系及学生工作部门对违纪学生情况进行调查 ,耐心帮助违纪学生认识并改正错误,对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防止事态扩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四)新生班主任要做好新生报到、入学教育等工作,在新生军训期间跟班作业,做好军训期间的相关工作。
(十五)拟定本班工作计划和完成期末工作总结,并于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将计划和总结的书面材料上报教学系。
(十六)坚持晨检制度,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真实的考勤记载。
(十七)教育学生言行文明,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十八)按时完成学生处和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班主任的考核与奖惩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一次,由系组成考评领导小组实施考评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由各系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绩评定。
(二)学校给予班主任适当的补贴,金额由学院研究决定,具体发放由学生处造册办理。
(三)班主任工作评价内容:
1、评价班主任工作的效果。主要考查所任班级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实际发展水平。
2、评价班主任工作实绩。主要考查所任班级全体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思想品德、知识技能的变化发展情况,即学生进步或后退的人数有多少,幅度有多大,同时,还要考虑班内学生总数,通过它可以考查比较班主任工作负担的轻重。
3、评价班主任其他职责的履行情况。即评价班主任组织班级活动,组建班集体,协调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实际水平。
(四)班主任工作评价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过程:制定计划——组织动员——测定衡量——研究判断——确认——报告。
(五)班主任工作评价方法包括班主任自我评价法和他人(包括系领导、其他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等)评价法。
(六)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给予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各系(部)按规定的比例评选,送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上报学校审定。
(七)班主任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不称职者,由所在系(部)作出处理,及时批评教育或提出调整撤换意见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根据班主任任用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班主任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不称职被调整撤换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调资、进级、奖金发放等待遇按组织人事部门规定执行,学校不再聘任高一级职称。
(九)班主任出现年度考评不称职,如需参加上一级职称评聘者,需重新申请担任班主任工作,且班主任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
(十)青年教师在评聘副高以上职称前,需担任三年(含三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且班主任工作考评在称职以上。
(十一)班主任任职期间工作情况学校将作出鉴定,与本人见面后如实载入其业务档案。
(十二)班主任考评办法由各系拟定,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二
〇〇八
年十二月七日
送:学院党政领导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