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29日,受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委托,由淮南师范学院原校长曹杰旺教授任专家组组长的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组到我校开展为期三天的音乐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现场考查工作。此次考查,专家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提问循证、听课看课、深度访谈、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考查我校音乐学专业建设现状、办学情况,并对认证现场考查情况进行反馈。
27日上午,我校在新时代讲习所召开音乐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专家见面会。专家组全体成员,我校在家校领导出席见面会。曹杰旺主持会议。
见面会现场
会上,曹杰旺向与会人员逐一介绍出席领导及专家组组员,并就此次进校考察工作作简要说明。他指出,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是夯实新时代师范教育基础、全面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学校要深刻认识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战略意义,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教育工作的多次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切实提高学校师范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他表示,专家组在校考查期间,将密切配合学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认证主线和底线,与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聚焦师范生成长成才、强化产出导向、构建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帮助专业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师范教育的办学质量。
曹杰旺主持会议
我校党委书记肖建宗致辞。他代表学校党委和全体师生员工对专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围绕学校建校历史、发展脉络、基本情况等作了简单介绍,并结合学校所在地级市的发展,对我校长久以来扎根毕节、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根脉所系的办学特色作具体介绍。他表示,学校近年来明确了自信办学、团结办学、开放办学的办学思路,将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学生成长成才下功夫。
肖建宗致辞
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嗣杰就发展概况、教师教育现状、教师教育发展展望三方面对学校教师教育工作作补充说明。他指出,学校将坚持做精做优师范教育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贡献力量。
张嗣杰作补充说明
音乐学专业负责人杨嵩作专业补充汇报。专家组就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向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循证提问,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回答。
学校相关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师范类专业负责人、督导团团长参加会议。
专家循证
杨嵩作补充说明
会后,专家组一行先后考察了我校黔西北红色文化传承成果展示中心、教师教育实训中心以及艺术大楼秋逸音乐厅、小音乐厅,走进课堂深入了解音乐学专业的教学现场,与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艺术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和师生进行深度访谈,与用人单位、毕业生代表等开展座谈交流,现场查阅了该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教育实践材料、课程考核材料以及教育教学的相关材料,全面深入考查我校音乐学专业办学情况。
考察教师教育实训中心
考察黔西北红色文化传承成果展示中心
29日上午,曹杰旺在我校新时代讲习所主持召开专家组反馈会,专家组全体成员,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高等教育评估所副所长田腾飞,我校全体在家校领导出席会议。
反馈会现场
会上,曹杰旺围绕现场考查基本情况,对此次考查工作作全面反馈。他指出,金沙js3833多年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毕节经济与社会发展、教育发展的办学需求,坚守师范根脉,做精做优师范专业,为地方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曹杰旺积极肯定了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育人成效并就存在的问题作建议反馈;专家组成员就各自负责考查的指标依次发表了个人考查反馈,并就反馈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曹杰旺主持反馈会
专家组反馈现场
张嗣杰代表学校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学校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梳理、认真领会专家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切实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精准发力,确保整改措施落细落地,取得实效。学校也将以此次认证工作为契机,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学校专业内涵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艺术学院院长龚文富作表态发言。
张嗣杰作表态发言
龚文富作表态发言
田腾飞对此次参与现场考查专家组的辛勤工作和学校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充分肯定了学校对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所取得的成绩,并就学校教学质量的高质量持续改进提出三点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专业认证的深远意义,认真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学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教师培养工作相结合作深入思考与落地实践;二是要准确理解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实质内涵,培养符合时代高质量发展所需的人才,为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撑;三是要充分正视认证工作中反馈的共性问题,加强对持续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培训,以实实在在的态度、行动、效果,持续推动学校高质量办学,进一步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田腾飞作总结讲话
相关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师范类专业负责人、督导团团长参加会议。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文字|杨陈悦
图片|王炯
编辑|吴贵云
初审|谭青青
复审|王炯
终审|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