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我院在接到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后,学院院长李黔柱、学院书记周勇即刻在3月28日的学院政治、业务学习会上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将4、5月作为学院2022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活动月,并成立了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小组(安全小组包括了学院科级干部和实验中心人员),院长、书记并列小组长,指导和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检查工作。
活动月中,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小组具体落实学院的工作安排。
1. 实验室自查工作。时间:2022年3月29日-4月20日,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负责人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 实验中心抽查。时间:2022年4月6日-20日,对各实验室进行抽查,通报整改。
3. 全面检查。时间2022年4月21日,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小组在组长领导下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
4. 通报和限期整改。时间:2022年4月25日,召开安全主题会,通报检查情况和限期整改要求。
5. 限期整改情况通报。时间:2022年4月25-5月6日。
6. 整改不到位通报和处理。时间:2022年5月9日。对相关人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 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其它工作。2022年5月10日-30日。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督查。
按上述工作安排,实验中心为配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利用“实验室安全学习周学讲堂”学习活动,分别宣讲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方法和步骤汇总_第4讲》、《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2022 年项目变化对比》等2022年高校实验室检查的相关学习材料,让实验室负责人全面了解本次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安全责任落实。
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中心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