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09-04-19点击:

第八条 因学科建设需要,可以变更和调整年度预算,但需学科点负责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系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意并提交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审议,报主管院长审查,院长审批,批准后的变更预算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和计财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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