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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毕节学院特殊困难学生教材费资助申请审批办法

时间:2010-11-26   点击:

 

毕院政发〔201055

 

   第一 为加大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帮助家庭经济难学利完成学业,学校特设立特殊困难学生教材费资助基金。为保证该基金公正、公开、合理使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法。

   第二 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育的全日制本、生。

   第三 教材资助基金原则上在每学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中进行资助。

第四条                             教材费资助按照生本人提出申、所在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院领导批的施。

第五 请条件:

一、遵章守纪,诚实守信;

二、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认定为困难或特殊困难档次;

三、生活朴素,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或不良消

四、履行完相关入学报到注册手续。

第六每学年减免人数不设上限,符合条件的进行适时审批。

第七 资助部分或全部教材费,视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而定。

第八 审批程序:

一、秋季学期,符合申请条件的生向所在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提交应证材料;

二、各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学生材料行初填写毕节学教材资助请审批表》资助管理中心

三、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各系所学生资料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及资助金额在校公示3工作日;

四、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后的学生名单报学领导审批

五、院领导审字后,由资助管理中心、计财处办理发放手续

第九 经学领导审批的毕节学教材资助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生资助中心、计财处各存一

第十 法由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第十一 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困难学生 教材费 资助 审批

送:学院党政领导

毕节学院办公室                  20101116日制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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